日前,有香港特區(qū)立法會議員提到香港的條例需要進行“去殖民化”。對此,香港特區(qū)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于2月17日表示,目前已識別了有超過60條主體法例需要進行適應化修改,亦已去信相關政策局,開始就如何修改進行溝通。
鄭若驊說:有議員提到香港的條例需要進行“去殖民化”工作,或稱“適應化”條例的修改工作。這項工作將由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執(zhí)行,亦會牽頭負責。
她表示,目前已識別了有超過60條主體法例需要進行適應化修改,亦已去信相關政策局,開始就如何修改進行溝通,希望能盡快完成過去20多年未能處理的問題。
鄭若驊指出,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(qū)的憲制責任。就落實國安法,律政司的工作主要有三方面:一是執(zhí)行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刑事檢控工作;二是處理相關的民事訴訟和司法覆核等的程序;三是就相關部門落實國安法中例如第六、七、九和十條等擬定的政策,提供法律意見和草擬相關條例。
她表示,《基本法》第二十三條必須要盡快完成本地立法的工作。律政司會繼續(xù)與保安局保持緊密聯(lián)系,繼續(xù)提供獨立和專業(yè)的法律意見和按照指示草擬法例。